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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

信息来源:兰陵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:2022-09-15 浏览次数:6689

一、在门诊大厅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,在儿科、呼吸内科、急诊科等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。

二、大厅预检分诊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,经预检为传染病者或疑似传染病者,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疾病科门诊挂号、就诊。

三、二次预检分诊处人员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、职业史,结合病人的主诉、病史、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再次预检、分诊,将病人分诊到相应的诊室就诊。

四、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,应陪同病人到相应的诊室就诊,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。

五、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,按照规范严格消毒,并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。

六、预检、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、法规等相关规定,认真执行医院有关工作制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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